数十年坚守,捍卫品牌根基——“伟哥”商标的漫长维权之路

发布时间:2026-11-04   来源:中国医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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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哥商标,承载品牌信誉;一场鏖战,见证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坚守。“伟哥”,这个家喻户晓的品牌名称,背后是跨越数十年、历经商标局、商评委、多级法院审理和最高法院终审判决判定的漫长维权征程,是中国本土企业尊重规则、按照法律捍卫自身合法商标权益的经典案例。

上世纪90年代,治疗ED类新药产品问世,中国最早进行治疗ED类新药产品研发的是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和中国药科大学合作创新研发的甲磺酸酚妥拉明分散片并正式向国家药监局申报临床研究和被批准上市生产销售。并且广州威尔曼公司于1998年5月首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伟哥”商标和伟男、伟女、伟姐和伟大、新生活等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医药相关品类,依法开启商标确权流程。2002年,国家商标局初审公告,认定“伟哥”商标注册合法。但争议随之而来,相关主体提出异议,主张“伟哥”属于产品通用名称,试图否定该商标注册效力,一场旷日持久的商标权属之争就此拉开序幕。

从商标异议、商标评审,到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到最高法院终审案件层层推进。争议焦点始终围绕:“伟哥”究竟是可被企业合法持有的注册商标,还是药品通用名称。权利人全程严谨举证,提交商标申请文件、创新药甲磺酸酚妥拉明分散片产品研发资料、市场使用证据、数百份公证材料,完整证明商标申请在先、使用合法,并非所谓的美国外来俗称。历经多轮司法审查,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确认“伟哥”商标合法有效,驳回异议人的再审申请,这场持续十余年的确权大战迎来终审落槌,“伟哥”商标权属最终归属本土权利人威尔曼公司。

确权只是起点,持续维权才是守护品牌的长期功课。伴随着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上各类商标侵权行为层出不穷:部分药店、经销商在宣传海报、线上商品标题中擅自或盗用使用“伟哥”字样,或是通过“XX伟哥”“长效伟哥”等近似标识搭便车,借“伟哥”品牌流量销售竞品,混淆消费者认知,既损害商标权利人商誉,也误导大众选购药品,带来用药安全隐患。

为守护来之不易的商标成果,权利人开启常态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一方面,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市场,固定侵权证据;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立案等多种法律途径,对各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追责,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销毁侵权宣传物料,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多起案件的胜诉判决,明确划定法律边界: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类药品宣传中擅自使用“伟哥”注册商标,有力打击“傍名牌”乱象,净化国内男科用药市场环境。

这场十余年维权,不止是一个伟哥商标的争夺战,更是中国知识产权和商标法律法规以及医药品牌知识产权意识成长的缩影。在过去,很多本土企业忽视商标前置布局,容易陷入知名俗称被海外主体占据的被动局面,如青岛啤酒等。而“伟哥”商标的实践证明:商标权益需要提前布局,权利取得之后,更要持续投入、主动维权,才能守住品牌无形资产。

“伟哥”商标历经重重司法考验,最终守住法律赋予的专属权利。多年来,品牌始终恪守医药行业初心,依托合规的商标运营,为消费者提供规范的产品与清晰的品牌识别。一次次维权,保护的不只是两个字的商标,更是消费者不受虚假宣传误导的权益,是本土医药品牌自主创新、自主持牌的底气。

时至今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医药企业核心竞争力。“伟哥”商标的维权之路,也给行业留下启示:品牌建设,始于商标布局;品牌长青,贵在持续维权。未来,品牌仍将继续用好法律武器,持续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守护“伟哥”品牌价值,坚守合规经营底线,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值得信赖的医药品牌选择。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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